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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兽药及植物提取物迎来春天!

所属分类:行业新闻    发布时间: 2020-11-16    作者:西安锐博生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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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制定《饲料原料目录》中天然植物为原料的新饲料添加剂注册简化规则

自去年我部发布公告,决定停止生产、进口、经营、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,明确退出除中药外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品种后,饲料和养殖行业对替代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加。为适应行业需求,我部改革和完善了新饲料添加剂产品审批制度。2019年,发布了农业农村部第226号和第227号公告,对天然植物为原料的提取物申报新饲料添加剂,适度放宽了分析检测和评价材料要求。

鉴于天然植物提取物成分复杂、组分分离难度大,有效组分不能以单一化学式描述或不能被完全鉴定,我部在新饲料添加剂申报材料要求中,明确植物提取物只需给出特征主成分或类组分及其含量即可,对于有效组分外的其他成分,只需明确组分类别,可不提供具体组分含量。同时,对于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材料,明确国内外权威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、权威刊物公开发表的文献等资料,均可作为评价产品有效性、安全性的依据,通过数据资源共享减少申请人的研发投入,缩短产品研发周期。下一步,我部将按照新的产品审批制度规定,对天然植物提取物类新饲料添加剂的申报予以重点关注,加快相关新产品审批进度。

文章来源:农业农村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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